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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更新时间:2021-05-15 15:10:54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
围绕构建案件调查范围清晰、案件办理程序规范、磋商诉讼有序衔接、受损环境精准修复的案件办理程序,贵州制定《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规程(试行)》,形成了可操作性较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指南。
《规程》明确,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包括启动案件调查、启动索赔、开展磋商、提起诉讼、生态环境修复等步骤。《规程》规定,在案件调查中,赔偿义务人主动表示对赔偿相关事项进行磋商的,可以先行启动磋商,此措施首先可以鼓励赔偿义务人修复的主动性,其次更加有利于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
《规程》还细化案件调查范围,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将损害量化金额估算在50万元以下的案件,赔偿义务人对损害责任认定无争议的,采用简易程序办理,其他采取一般程序办理。
【 打个“网约船” 运走污染物】
上午10点,从上海出发的“长航集运0329”号集装箱船停泊在湖北宜昌临江坪待闸锚地,等待通过葛洲坝船闸。船长席映军在“船E行”APP上提交了一份污染物交付订单。船上10余名船员,在近10天的航行中产生了2.5立方米生活污水。
“出发,去第二排待检区!”行驶在锚地附近的污染物接收船“宜昌环保9号”船长张首之在“净小宜”小程序上接单后,循着导航指挥开船。
10分钟后,两艘船停靠在一起,生活污水通过排污泵被抽到污染物接收船上。污水交付完成后,两位船长的手机上都收到了一张船舶污染物接收电子联单,上面清楚地标明污水接收的时间和数量。“以前收垃圾,要沿着锚地一艘船一艘船地去问。现在行船自己会提交申请,我们线上接单、点对点服务,方便多了!”张首之说。
宜昌市拥有232公里长江岸线,每年约6万艘(次)船舶在此通行。受葛洲坝和三峡大坝两座船闸通行能力制约,大量船舶在江上锚泊待闸是常态。宜昌市水路交通执法支队支队长胡继学告诉记者,为节约时间、降低成本,船舶大多选择在待闸期间交付污染物,“宜昌江段行船多,船舶不靠岸、停留时间长,污染物交接、转运、处置工作监管压力大。”
除了生活污水,行船还会产生生活垃圾和含油废水,这几类污染物涉及不同的监管部门——生活污水归住建部门管,生活垃圾归城管部门管,含油废水则归环境部门管,船舶和港口本身又分别归属海事和交通部门。“污染物从哪来,到哪去了?以前,大家信息不互通,谁也说不清。”胡继学说。
2019年,宜昌市推出船舶污染物协同治理信息系统“净小宜”。系统由应用程序、后台数据库及显示大屏三部分组成,既是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理的工具,也是承载多部门协同监管的公开平台。
临近中午,“宜昌环保9号”接收船满载着垃圾。张首之再次点开“净小宜”,提交60立方米生活污水的转运申请,宜昌市红联船舶污染物转运码头调度员杨红新接单。杨红新将船上的排污泵与岸上的生活污水管道相接,污水泵入市政管网进行无害化处置。宜昌市交通运输智慧中心大厅的显示屏上,实时显示这批污染物的处置去向,监管部门能够随时追踪。
“生活污水由码头接单转运,直接排入市政管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接单,通过环卫车转运至固废处理中心;含油废水在码头经预处理后,由油罐车转运至炼油厂。”宜昌市交通运输智慧中心负责人李宪介绍,通过“净小宜”,过往行船、接收船舶、转运车辆、终端处理单位4个主体实现联动,电子联单制打破了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壁垒,污染物“交接转处”全流程可以做到闭环管理。
李宪介绍,自2019年11月“净小宜”上线以来,截至2021年4月27日,宜昌江段累计接收污染物111885单,共接收生活垃圾2002.7吨、生活污水81747.5立方米、含油废水5408.3立方米。目前,“净小宜”已与交通运输部的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船E行”系统对接,全长江干线船舶将统一通过“船E行”开展船舶污染物交付工作,宜昌江段沿用“净小宜”完成船舶污染物后续接收、转运、处置工作。
据了解,目前,宜昌市船舶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接收转运处置实行全免费。
【敬畏生命 从改变不健康生活方式做起】
尚书当实习医生的时候,遇到的第一个病人令他至今难忘。
患者是一位老奶奶,尚书为她诊治了整整两年。
尚书对媒体说,两年间,他早已把老奶奶当成了自己的亲人。由于老奶奶不识字,每次都是看尚书的表情来判断诊断结果。
在最后一次为老奶奶诊治时,因为她的病情加重,尚书本想努力控制情绪掩盖。但是等他一走出病房,老奶奶的儿子就追上来说:“我妈妈知道结果了。”
“在为老奶奶最后一次做心肺复苏抢救时,她已经停止了呼吸。但我还是不愿意放弃,后来她的7个儿女跪在病床前,拉着我的手说,尚医生,不用再救了……”
尚书说,他永远忘不了那个场景。
实习结束后,尚书当了肿瘤医生,“我知道,我接下来要面对的可能并不仅仅是肿瘤,还有人们对死亡的恐惧。”
不怕死,怕遭罪
“在中国人骨子里,对‘死’字特别敏感。”尚书说,“但是当有人得了癌症的时候,我再去问害怕死亡吗,他们给我的答案几乎是完全一致的——不怕死,怕遭罪。”
怎么能不遭罪呢?
有一位肿瘤晚期患者已经病危了,家属为了不让患者遭罪,就拒绝了进一步抢救,这也是人之常情。
管床的是一位35岁的年轻医生,具有一些医学的人文素养和情怀,就同意了。但是,当患者去世之后,家属就把这名医生告上了法庭,理由就是因为他没有抢救才导致了患者的死亡,而且还对这位医生破口大骂,诅咒他不得好死。
结果,这名年轻的医生在当年距春节还有一个月的时候,发现自己肺部长了一颗肿瘤。
“我很不解,为什么一个为患者着想、需要面对冰冷手术台的医生,却要承担如此不好的事情?”尚书说。
这位长了肿瘤的医生,就是尚书。
发现它,干掉它
“刚刚检查出来的时候我也恐惧,我也忐忑,我也在想,要是良性的该有多好。”尚书说,“但我回过头来也想,我一直在治病救人,问心无愧,走了就走了吧。若不走,留我在这个世界上,多救几个人更好。”
手术结果出来了,肿瘤是良性的。
35岁动的那次肺部手术,让尚书受到触动。他从肿瘤科离开了,不是不想干了,也不是干得没劲了,而是想重新思考一下自己的前半生是不是出了问题。
“我想真真切切地做点什么事儿,能够真正帮助到患者,能够彻底消灭癌症。所以我选择了现在的这份工作——内镜中心。因为有一些肿瘤,像肠癌,它的发生、发展到癌变,需要5年、10年甚至20年的时间。”尚书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我有无数个机会发现这个病,干掉它。”
然而到了内镜中心之后,尚书发现新的问题又来了。“那就是做肠镜检查。做肠镜在很多人的心目中,那就是痛不欲生的代名词。”他说。
有一项肠癌筛查的调查,医生建议1499名患者需要做肠镜筛查,但是最后有60.2%的病人选择了拒绝,并在填写拒绝理由的时候不约而同写上了两个字:怕疼。
去沈阳,找尚书
对于怕疼的问题,其实打麻药做无痛肠镜就可以解决。“可是,全麻和无痛本身对于患者来说也是一种恐惧。”尚书说。
是传统文化帮助了尚书。
“我看了《易经》,发现八卦的罗盘像极了我做肠镜时的场景。”尚书说,于是他渐渐探索出了一种手法,贴合肠胃的蠕动调整肠镜的运作,可以让患者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轻松完成肠镜的检查。
尚书希望把他的科室打造得不像医院,让患者走到这里能彻底消除恐惧。“患者在我这里能够闻到芳香、听到音乐,能够看到医生、护士们自然而然地交流。”他说,很多患者在网上看到他的“音乐肠镜”后,专门从外地赶来沈阳找他做肠镜检查。
“我做了一个统计,除了台湾和西藏,我的患者涵盖全国所有省份。”尚书说,作为患者,最大的诉求其实就是想跟医生多聊两句,“他们没有什么其他的要求,越是这样我越信任他们。于是,我把给患者做检查的整个过程,甚至是做镜下手术的整个操作过程,全部投屏出来,给接受检查的患者和在门外等候的家属看,这对他们来说太重要了。”
有一次,尚书当着一个患者的面,切了30多块息肉。这位患者看到整个画面之后,举着手对尚书发誓说:“我再也不喝酒了。”
看到病,看到人
对于医患关系,尚书说:“总有一个人需要先迈出一步,让对方看到你的诚意。我愿意做这样的工作,我愿意迈出这样的一步,甚至是之后的99步。如果你还愿意,我愿意牵着你的手一起走。”
有人对尚书说:“我看过好多高精尖的医疗设备,也看过很多高楼耸立、装修豪华的高档医院,但是越是那样的环境,越是觉得冰冷。因为无论是什么样的疾病,它都长在人身上。我们特别需要绕过疾病找到那个正在承受病痛的人,去关爱这个人的喜怒哀乐,这才是医学人文。”
从肿瘤科到内镜科,尚书跟癌症一路干到现在,但他有时觉得自己挺失败的。
“我失去了太多的东西。”尚书说,“在做生死教育的时候,我失去了我最好的朋友;我每天工作14个小时以上,而得了血栓的妈妈在家里却得不到我的照顾;每天的长时间站立,让我的膝关节和腿部肌肉有了疾病。别忘了,我还自己上了一次手术台,差点把命都搭进去。我就在想,跟癌症抗争的战役,能不能让我赢一次?”
尚书常说,癌症从来都不是我们最大的敌人,最大的敌人是我们一直在恐惧却从来不行动。“我希望大家从现在开始敬畏生命,开始行动,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不要怕麻烦。如果你怕麻烦,将来你可能就会成为你家庭最大的麻烦。”他说。
【修好党史必修课 砥砺奋进开新局】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云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统筹谋划,精心部署,周密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务实的工作举措、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最好的教科书、最好的营养剂。修好党史这门课,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云南省委书记阮成发表示,要明确学习目的,把握学习重点,掌握科学方法,务求学习实效,扎扎实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统筹指导
2月26日上午,云南省召开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要求把党史学习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担当,扛起政治责任,确保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云南省制定《省委常委班子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提出9个方面21项任务。成立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迅速启动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做到一盘棋统筹、一体化推进。全省各地各部门已完成动员部署,转入专题学习、专题宣讲、主题宣讲,着重在学习内容、学习步骤、学习方式上做深做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针对基层党组织类型多、党员数量大、各系统各领域情况不尽相同等实际,云南省专门研究制定《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安排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设计贴近基层的活动载体,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3月17日,云南省委、省政府赴昆明市开展现场调研、召开现场办公会,为昆明发展“把脉定向”。云南省把学史力行与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发展结合起来,围绕云南“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将在全省16个州(市)逐一召开现场办公会,精准制定发展思路。截至4月23日,已先后在昆明、大理、曲靖、怒江四个州市召开现场办公会。
用好红色资源
创新学习形式
云南省红色资源丰富,各地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注重立足本地实际,充分用好用活红色资源生动教材。
故事党课、红歌唱党史、重走长征路、在红军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昭通市扎西干部学院充分用好扎西会议红色资源,向学员们详细介绍扎西会议的历史地位及作用,讲述红军川滇黔边区游击纵队和云南游击支队斗争史。扎西干部学院副院长骆德毅介绍:今年承接的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教学任务已经排到了9月底,将培训各级党员干部5000余人。
“香格里拉是一片红色热土,红二、六军团长征路过迪庆,在这里播撒了民族团结的种子……”3月初,迪庆藏族自治州红军长征博物馆与州电视台联合推出《党史知识一日一学》栏目,讲述红军长征过迪庆的历史事件,全方位呈现迪庆的红色历史。
用好红色资源,要创新表达形式。3月30日,曲靖市举办“VR看曲靖党史历程”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制作呈现一批红色教育基地的VR实景图片和VR视频,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全新的视觉体验,切实增强党史学习教育的生动性、可视性、贴近性和感染力。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创新运用平实的生活语言,让党史学习教育接地气、冒热气。举办专场文艺宣讲演出,围绕党的创新理论、光辉历史,创作文化产品,为基层党员干部送去学习大餐。
增强群众获得感
办好实事惠民生
云南省坚持把办实事、开新局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落脚点,聚焦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围绕“办什么实事”“谁来办实事”“如何办实事”作出具体安排,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带来的变化和实效。
医院门前设置就医车辆“限时通过”通道、动态停车指示牌显示医院内部停车位剩余数、划设专用人行横道……近日,昆明交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医院门口交通拥堵问题,对全市部分重点医院周边交通拥堵节点进行微改造、微调整,通过“一院一策”持续优化路口交通组织,全力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4月17日到23日,共青团临沧市临翔区委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全区广大青年帮助花农销售鲜花,解决博尚镇鲜花滞销难题,预计活动结束将为花农增收40余万元。
小区道路干净平整,停车位整齐划一,休息凉亭、健身器材、电动车充电桩一应俱全。“小区面貌焕然一新,日子越来越美好!”住进改造一新的小区,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练江南苑小区居民秦乔恩幸福满满……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峨山县以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抓手,分批对全县180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588幢居民楼、6030户17964人,改造总占地面积82.48万平方米,实现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老旧小区改造全覆盖。
【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作的关于数据安全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数据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此次为二审。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数据安全法草案初次审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企业、研究机构等征求意见,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专家、企业的意见,到北京、深圳、湖南调研,听取地方意见,并就草案的有关问题与有关方面交换意见,共同研究。
一些常委委员和地方、部门、专家建议,与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相衔接,对草案中的数据活动、数据安全等用语的含义予以完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草案相关条款中的“开展数据活动”修改为“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并对有关用语的含义作适当调整完善。
一审稿对地方、部门制定重要数据目录作了规定。一些常委委员和地方、部门、企业、专家提出,应由国家层面确定重要数据目录,再由地方、部门据此制定具体目录。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二审稿相关条款中规定,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确定重要数据目录,加强对重要数据的保护;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规定确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重要数据具体目录。
有的部门提出,网络安全法已要求网络运营者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建议草案有关制度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做好衔接。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二审稿有关条款中增加规定,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全流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有的地方、部门提出,网络安全法关于重要数据出境的安全评估等要求限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根据实践发展和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相应扩大范围。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二审稿中增加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我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的出境安全管理,适用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其他数据处理者在我国境内运管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的出境安全管理办法,由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根据草案规定,境外司法和执法机构要求调取境内数据的,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提供。有的部门、专家建议,增加未经批准擅自提供数据的处罚规定,为有关组织、个人拒绝外国不合理要求提供更为充分的法律依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上述意见,增加相应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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